第(2/3)页 这条罗威纳刚刚躺的位置,就在狗群中央靠后,背靠院墙。 那里背风,有遮挡物,视野也是最好的,它可以看到狗群里的每一条狗。 其他的狗每隔一炷香左右的时间,都会来它这里晃一圈行礼,点头哈腰。 它一左一右的这两条,是它的守护犬,常言叫哼哈二将。 这些迹象都说明,它就是这群狗里的狗王,也就是头狗。” 高天风还是不明白:“但它看上去没有其他狗能打啊?这两个哼哈二将不比它壮实?凭什么它当头狗?” “当头狗不一定是最能打的,是地位最高的,有些流浪狗的野狗群里,头狗都是岁数最大的母狗。” 李启文指了指小马,开玩笑:“不过家养的狗群里,头狗一般是主人培养的。 毕竟狗王再能打,也没有主人能打嘛!” “懂了。” 高天风打了个响指:“两脚兽才是最狠的,哈哈哈!” 小马也笑了,看着李启文露出了一口大白牙:“怪不得你能一眼就看出头狗,原来你也懂狗。” “听老人说过一些。” 李启文笑着招呼:“走吧,菜也好了,咱们也该吃饭了,上桌上桌。” 说着,他就回身去了厨房。 小马回到桌上,就冲老马说道:“爸,这小伙子也是个爱玩狗的。” “看都看出来了么!” 老马淡然的抽着烟。 “咋看出来的?”小马很好奇。 “人还没吃,先喂狗,只有玩狗的才这么干。” 李启文不知道外面的评价,他只是不想浪费锅里烧好的热水,就先倒出来,把狗食烫了,好腾锅出来炒菜。 蒸菜已经蒸好了,邢叔帮忙端上了桌。 他又炒了几个小炒,大家就开始大快朵颐了。 打野猪都是晚上打,因此小马父子俩就都没喝酒。 天色还亮着,吃饱喝足的老马和邢叔聊着天。 小马闲着没事儿,就带着高天风和李启文来到门外车里,给他们看自己带的装备。 “这是猎狗的护甲,用防刺复合布做的,一套就是五百。” “这是冷钢的野猪矛,一千一根,这是我买的第三根了。” 小马从车厢里拿出两段矛柄,拧成一根完整的矛柄。 又取出了一根将近半米长的矛头,安装了上去。 看到他手中通体漆黑,矛头暗沉,锋刃寒光森森,仿佛散发着血腥气的野猪矛,高天风不由得吸了口凉气:“嘶!这矛一看就是凶器啊!” 第(2/3)页